普通高中如何录取?录取及征集志愿时间如何安排?关于中考录取的这些问题,答案都在这里啦。
问: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坚持“四个严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违规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超计划录取;严格执行各批次线,不降低分数录取;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搞暗箱操作录取。坚决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按计划录取,做到零突破;坚持按原则录取,做到无例外;坚持按规定录取,做到全覆盖;坚持按批次录取,做到段段清;坚持公开透明,做到无死角。
问:普通高中的录取原则如何规定?
答:1.普通高中依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分数、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在考生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是:语文、数学、外语单科中考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认定结果、地理与生物自动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不重复录取。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问: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如何规定?
答:
1.分批次确定最低控制线
依据第一、二、三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确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即:第一批次 560分,第二批次 450分,第三批次 401分 ,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
2.分批次录取网上征集志愿
分批次录取,实现批批清。上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能一次性录满的一次性完成,公布录取结果;未能一次性录满的学校的剩余计划,列入该校征集计划, 进行一次性网上征集、录取。招生信息及时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然后,进行下一批次录取,流程与上一批次相同。
3.每个批次征集志愿设三个志愿栏,均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第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5日,第三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7日。
问:推荐生如何录取?
答:推荐生在各批次中优先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初中学校推荐生名额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初中推荐生计划未完成的,在该校所在区内报考同一所普通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所在区内计划未完成时,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列入该校统招计划,在该校统招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列入该校自费计划,在该校自费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
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等级数及顺序完全相同时,顺次按照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等四方面的具体分数择优录取。其中,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以中考成绩为准。
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推荐生的学生中考成绩不能低于所填报学校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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